電動車頭盔廠家的測試分析儀器系統(tǒng)
由加速度傳感器、放大器及數(shù)據(jù)處理、顯示及記錄等部分組成,其主要性能要求如下
a)頻率響應范圍0+0.2~1000Hz,/頻帶截止點3t0.5dB,衰減斜率-9~-24dB/oct 。
b)滿足5.2.6提出的加速度值檢測要求。
c)測量不確定度5%。
檢驗步驟
a)將加速度傳感器剛性地固定在頭型碰撞檢驗部位,傳感器敏感軸與頭型碰撞點法線夾角不得大于5°。
b)校準碰撞檢驗裝置:調整碰撞試驗臺頭型落高(落高系頭型碰撞點至砧碰撞面之間垂距),使之與標準試塊碰撞。加速度峰值必須達到400g,連續(xù)碰撞三次,每次碰撞加速度峰值偏差不大于3%;200g的作用時間偏差不大于0.1 ms。檢驗前及檢驗后各進行一次校準,如檢驗后加速度峰值和200g 作用時間超出上述要求,被認為檢驗結果無效。
c)將經(jīng)過檢驗前處理的頭盔佩戴于相應的頭型上,系緊系帶,按表7檢驗條件進行檢驗。
d)檢驗結果按規(guī)定評定。
電動車頭盔廠家的耐穿透性能檢驗
1頭盔檢驗前處理
按規(guī)定,每頂頭盔任選一項處理,或在常溫下進行檢驗。
2墜落式穿透試驗臺
由墜落臺架、鋼錐、頭型、導軌及升降釋放機構等組成,應滿足以下技術要求:
a)墜落臺架:系實現(xiàn)鋼錐沿導軌升降、釋放、定向沖擊頭盔的架體,應保證8.3c)規(guī)定的鋼錐落高要求。其底部固定于質量為不小于1 t的鋼筋混凝土基礎上。
b)鋼錐:結構和尺寸見圖6,材料為工具鋼(T10A),質量30+0.3kg,硬度不低于HRC50。圖中L為參與穿透部分的高度,應大于40mm。
c)頭型:須符合6.7.2. 1a)有關頭型尺寸的規(guī)定,并剛性地固定于墜落臺架底部基礎上。